河南一法院和当事人“合伙做生意” 诉讼费五五分
湖滨区法院冯福劳与张俊国签定的承诺书
原标题:河南一法院和当事人“合伙做生意” 签承诺书要求五五分
央广网三门峡1月25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河南听众张先生向中国之声反映,他十多年前交给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担保的一辆小轿车,在法院承办人员的“授意”下被非法变卖,至今车辆没有追回。
湖滨区法院为了弥补张先生的损失,竟然与张先生签下一纸承诺书。双方约定,张先生一系列案件执行后,法院和张先生将收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五五分成,或者张先生给法院购买三辆轿车。承诺书中还要求张先生不再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把媒体采访资料销毁。
张先生称,此后他不断“讨好”湖滨区法院,送了两万元餐劵,给立案庭送了12万元赞助,并给法院购买了一辆轿车,法院还用张先生的执行款自行购买一辆越野车……但18年过去了,张先生并没有把系列案件中执行回来的款项拿到手,他被非法变卖的担保车辆也没有追回。张先生指责湖滨区法院言而无信,违规操作,公开受贿。据了解,湖滨区法院纪检部门近日已经介入调查。
一辆或许永远也无法追回的小轿车,令当事人张俊国(曾用名张军国)陷入了与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长达十八年的纠葛之中。
1998年,张俊国与合伙人张云烈发生债务纠纷,张云烈先起诉,法院判决张俊国欠张云烈16万余元。张俊国交给法院一辆桑塔纳2000做担保,并也起诉张云烈。因张云烈作为另案被执行人,时任湖滨区法院执行庭庭长成某明确要求,不能把张俊国担保车辆交给申请人张云烈一方。但案件承办法官马军亚却“授意 ”张云烈的儿子张培强,把这辆担保车辆非法变卖。张俊国说,马军亚敢这么做,因为和张培强关系好。
张俊国说,马军亚就是张培强的同学,他俩在法院坐对桌。当时,张俊国声明,张培强欠他的钱,已经到中院但还没结果。等判决下来,两个案子一抵,该给张培强的给张培强,张培强该给他的给他。但马军亚不听,他就找了个朋友开了辆20万的商品车,连发票带合同开到法院。后来,马军亚督促张培强赶紧把车开走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