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晒公益诉讼成绩单 7地环保局怠于履职被通报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丁宁):中共“十三五”规划建议中,生态文明建设首次写进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这意味着环境保护将拥有更明确的顶层设计,“美丽中国”的蓝图将日渐清晰。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晒出了一份检查机关的公益诉讼成绩单。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7个地方环保局因怠于履职被通报。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部署的改革任务,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北京等十三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并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作为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其中,以案件范围划分,环境资源领域313件。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其中民事33件、行政212件。”
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必经程序。设立诉前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节约司法资源。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天发布的15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中,江苏常熟市环保局、安徽繁昌县环保局等7个地方环保局因怠于履职被通报。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通过诉前程序纠正违法或督促履行职责的,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环境保护领域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案件中,行政机关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其纠正表现为:对污染源及时进行处置防止损害扩大,对污染企业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污染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并督促落实环保措施,对相关案件线索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移送公安机关,等等。”
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分别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据悉,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件,人民法院均已立案,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对于下一步工作措施,肖玮表示,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努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继续派工作组赴相关试点地区进行督导,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和督促,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帮助排除干扰阻力。”
当天,最高检还发布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四章58条,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对其规定比较原则的,作了进一步解释;对其中没有规定而实践需要予以规范的,作出具体规定。《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调查核实、举证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对诉前程序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强调,确保试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和授权范围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