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鱼”事件 明码标价并不等于明码实价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赵春晓):春节假期,一则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又火了! “吃了3种鱼,竟然1万多!”江苏常州陈先生称,大年初二在导游带领下在哈尔滨的北岸野生鱼村消费了一万多元,其中鳇鱼售价398元一斤,结账时因“斤两问题”与店家发生冲突致伤。对游客的曝光,餐厅高举“明码实价”的抗辩大旗。
所点菜品
常州陈先生消费清单
对于北岸野生鱼村的消费水平,作者查询了一下大众点评网站,曾经在这家鱼村吃鱼的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并且很多网友给出了点评:
大众点评网上的顾客消费清单
消费者的点评包括:“真的吓死宝宝了……一顿饭吃了一万啊”,“被黑车带过去,千万不要听任何司机和导游给你推荐的东西,这些人都是一伙的,进店坑你没商量”……可见有很多顾客曾经被宰过。
宰客早已经不是新闻,早在2008年青岛新闻网曾报道,某日照游客在露天烧烤摊被宰,结账加起来有18000元。摊主称烧烤不是按串而是按每片肉15到20元结。
还有2012年发生在海南三亚宰客事件。1月28日,有微博用户称在三亚坐出租车,司机推荐了一家海鲜餐馆,其在此就餐,3个菜被宰近4000元。
2015年国庆假期中,青岛曝出“一只虾38元”宰客新闻,在社交媒体曝光后被青岛市北区物价局罚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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