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评中国首部反家暴法:家事不再是法外之地

2016-03-01 17:25:0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刘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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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际在线专稿: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家暴法于去年12月2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上表决通过,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从此有法可依。外媒撰文称,中国拥有根深蒂固的“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但是现在,反家暴法的实施有可能让这种局面得到改变。

  维护妇女权益者的胜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全世界超过三分之一的女性都曾遭受过家庭暴力(身体暴力或者性暴力)。其中,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最常见。在俄罗斯,每年都有14000多名妇女死于家庭暴力。而来自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数据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

  香港东网3月1日撰文称,备受外界关注的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今日起正式实施。从1995年中国首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第一次提出“坚决制止家庭暴力”,到最终的专门法律出台,反家暴法的立法工作酝酿筹备了20余年。

  美国《华盛顿邮报》的报道则称,在中国,当人们面对家庭暴力时,首先被告知的是家丑不可外扬。但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其妻子Kim实施家暴,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广泛关注。“现在,反家暴法有可能让这种局面得到改变。” 而对于那些致力于争取妇女权益的组织和组织者而言,这是一个辛苦得来的胜利,更是一个“值得庆祝”的胜利。

  让“家事”从此有法可依

  加拿大Vice 新闻网的报道称,首部反家暴法的实施对于很多中国妇女来说,可谓姗姗来迟、盼望已久,因为这部法律将家庭成员施加的心理伤害也算作家庭暴力的一部分。而中国有很多妇女长期遭受丈夫的精神虐待,丈夫又不同意离婚。

  而此前,家暴在中国甚至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直到2001年中国《婚姻法》进行修改,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现在,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遭遇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必须在72小时内予以受理,警察接到家暴案件的报案后也必须迅速做出反应。

  该报道还认为,“反家暴法实施的重要性在于,从法律层面将家庭暴力定性为刑事犯罪,赋予执法部门对实施家暴者采取行动的权利”。这同时也意味着,家庭暴力不再只是家事,而是一种刑事犯罪。受害者无需再沉默忍受,社会组织也有了法律依据可以在必要时予以干预,而警察局也能将家暴作为刑事犯罪进行处理。

  法律涵盖同居关系

  英国《独立报》的报道强调,中国反家暴法还涵盖了同居关系,这意味着即便不是家庭成员,只要住在同一屋檐下,也将参照本法执行。

  新加坡门户网站AsiaOne的报道称,值得一提的是,这部法律的草案在去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心理暴力和同居关系也囊括其中。

  《华盛顿邮报》的报道也称,为妇女争取权益的人们对于法律的制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比如,法律草案中原先并不涵盖同居关系,但是草案经过公开争取意见后,最后颁布的法律将同居关系也涵盖其中。

  法律包容性有待完善

  在肯定反家暴法实施的意义的同时,一些外媒也提到了这部法律有待完善的地方,比如,法律条文中未涵盖性暴力(尤其是婚内强暴)和同性恋关系。英国《独立报》的报道称,虽然同性恋在中国并不违法,且大城市的同性恋群体日益浮出水面,但中国仍没有出台对同性恋的法律保护,而且也不太会在短时期内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AsiaOne的报道则援引盈科一名姓王的律师的话称,反家暴法对于同性恋关系没有明确规定,可能是因为中国社会对于同性恋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王律师说:“为了适应现实需要,法律会更偏保守一些。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相信未来法律也会将婚内强暴和同性恋关系纳入保护范围。

  报道还认为,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所以在抑制家庭暴力方面,光出台法律还不够,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加拿大Vice 新闻网的报道称,虽然这部法律在家暴的定义上还缺乏足够的包容性,比如不涵盖性暴力、同性恋关系、前夫前妻等,但是,“这是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出的一步”。(何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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