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女菲佣3次猥亵男童 当庭否认指正自称同性恋
原标题:港媒:菲佣与8岁男童性交被判非礼罪 辩称是同性恋
港媒称,一名菲律宾家务佣工早前与一名8岁男童发生性行为,2月29日,法庭判她3项非礼罪成立。
这名44岁的菲律宾女佣法庭上自称是个女同性恋,区域法庭将判刑押后至下月,等候被告的心理报告及受害者的影响评估报告。
案情指,该家佣于2011年至2013年间,在香港葵涌一单位内曾3次非礼受害男童,并与他发生性行为。
男童在录影作供时指,在此3次以外,还有多次被非礼。法官陈仲衡亦接纳男童证供,认为是“真实和可靠”。
“我的判断是,不能因为被告的性取向不能而排除她犯下那 3 次罪行的可能,和那些未有被落案起诉的举动。"他说。
报道称,该家佣从2007年到2013年间住在男童的家里,她早前在庭上称她并不喜欢男人,并在2001来香港后有过两段长时间的同性关系。
她否认其中两项非礼罪,形容男童“有时失常”,并“有狂野幻想”。
法官陈仲衡认为这是家佣“歪曲事情的真实性质”。
男童作供指,直至去年7月,他13岁大,并从课堂学到了有关动物繁殖的知识,他才把事情告诉给父母。他跟母亲说,他“犯下了罪行”,之后才揭发受害经过。
男童称他之前一直没有作声,是因为害怕家佣会离开他们,他也不知怎样向家人启齿。
法官陈仲衡认为男童是“诚实可靠的证人”,亦认为家佣与家庭关系良好,男童没有理由捏造指控。男童甚至在 2014年邀请家佣出席一次庆祝圣诞节和家佣生日的派对。
案情指,首项控罪发生于2011年,女佣“刚刚无缘固的发脾气”,收拾细软并告知男童她不会再照顾他。
男童叫女佣不要离去,之后她带男童入房,脱下他的裤子,跟他发生性行为;第二项控罪发生一星期之后,女佣用同样方法,与男童发生性行为;第三项控罪发生在2013年男童家的厕所,女佣令男童坐在马桶上,然后跟他发生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