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透露 电子商务法草案稿已形成

2016-03-10 23:51:53|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编辑:靳松

  原标题: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透露 立法法修改地方推进工作已见成效 电子商务法草案稿已形成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李严):随着法治中国的推进,人大立法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专门就人大立法工作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当天的会议上,立法法、慈善法、电子商务法等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去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10日举行的人大立法工作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表示,一年来,立法法修改在地方稳步推进,已见成效。对于立法法修改后所引起的立法主体变多了,会不会引起立法混乱的问题,郑淑娜表示,要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那么多立法主体,如何保证法制统一,提高立法质量?从一年的实践来看,就是要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立法法给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只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方面。即使按照这样的权限立法,也不能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省里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为了能够更加清楚的说明地方制定法律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郑淑娜还形象地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大家担心有了立法权行政处罚设定会乱,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也就是行政法上规定的资格法,地方法规是不能设定的。”

  今年两会上正在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也成为媒体提问的热点。在谈及中国慈善事业突出的问题时,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指出,其关键症结就在于信息公开不够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同时,他也指出,看住、用好慈善财产要依靠自律和严管,“这些年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问题也不少,突出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慈善财产怎么能够把它看住、用好?一靠自律,二靠严管,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慈善法在许多方面对信息公开作出规定。如果我们国家的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

  此外,最近几年,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同时也伴随着消费者维权困难,以及一些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发生。对于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展情况,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就表示,该法律已经形成了草案稿,会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我们在电子商务立法当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的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目前已经形成了法律草案稿,会尽早提请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