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看两会:“十三五”中国开启“依法治污”新纪元
3月11日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回答记者提问。摄影:沈湜
国际在线专稿: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1日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中国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治污抗霾、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是今年两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同样也备受国外专家学者的关注。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项目创始人和项目主任芭芭拉•菲纳摩尔(Barbara Finamore)11日刊发评论文章,对中国“重拳治污”尤其是在“依法治污”方面取得的进步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以下是文章的部分内容:
虽然中国大部分地区仍笼罩在空气污染之中,但中国在治理污染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在11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中国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对外介绍称,中国去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4.1%,珠三角整个区域全年PM2.5浓度已达标。美国NASA卫星也观测到中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明显出现了污染颗粒物的降低。
中国的“十三五”规划囊括了一系列环境治理目标,可见,中国的治污力度比上一个五年计划有所增强。“十三五”规划更加注重清洁能源、能源效率和降低碳排放强度,充分显示出中国在抗击环境污染的战役中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而“十三五”规划对环境治理最大的进步意义在于,强调“依法治污”,即确保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关于这一点,李克强总理5日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做了说明。
修订后的中国《环境保护法》为环保部官员和广大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新工具,为中国的污染控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值得一提的是,新环保法在以下三方面比旧法有所进步:1)与过去只惩罚一次的制度不同,新法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而且上不封顶;2)新法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评估体系,而不再只是考核官员在经济发展上的业绩;3)新法允许社会组织代表公众利益提起环保公益诉讼。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强化作用,为改善空气质量建立了多元的法律机制。中国环保部还在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订。另外,中国在环境法律的执行、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强化行政手段使环保法真正落实
中国环保部通过修订新法案加大污染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完善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办法等。环保部还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增加了与地方官员公开约谈的次数。
二、环保管理体制正在推进重大改革
中国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两会记者会上宣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最重要的是,城市和乡村一级的环境执法监管机构可不再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而是直接汇报给省级环保部门。这些改革将在中国17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试点,最终于2018年在全中国范围内推广。从中央层面上来看,环保部还将建立水、土、气三个司,更加有效地促进环保法的实施。
三、环境公益诉讼为改善行政执法提供有效工具
新环保法为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数据显示,去年中国贵州、山东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已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起。去年10月,非政府组织在中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中胜诉,对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再添新举措
中国环保部允许部分省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环保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些成功的改革试点案例显示出检察机关的参与将为打击部分地方环保部拖延之风和保护主义提供了另一个有力的工具。(聂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