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部地方性禁毒法规3月1日起实施

2016-03-02 09:39:3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妍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陈惠婷):广东省第一部地方性禁毒法规《广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广东省禁毒工作经验基础上,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

  《条例》明确了政府的禁毒工作职责,规定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部门、区域之间的协作配合,保障禁毒工作的经费需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加强禁毒工作人员职业保护和职业培训。

  《条例》细化了国家《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将交通运输经营单位、物流、邮政、快递企业的经营场所和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的场所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区域,不断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条例》将物流寄递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作为毒品管制的重点行业。物流方面,既要求实行物流寄递实名制,另一方面也要求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健全并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托运或者寄递物品进行验视和安全检查,而且还有相应的保密规定。互联网方面,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他船舶媒体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毒违法信息。

  《条例》完善戒毒措施,鼓励和支持吸毒人员自愿到戒毒医疗机构、戒毒康复场所或者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接受戒毒治疗,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治安管理处罚,而且对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经济困难的吸毒人员,可以适当减免生活和疾病治疗等费用。

  《条例》依据国家《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共6章57条。它为推进广东省禁毒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有效提升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广东省禁毒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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