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8岁女干部获提拔点赞
近日,安徽凤阳县发布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任前公示,这批拟提拔的干部包括现已48岁、今年9月即满49岁的一名乡镇女干部,公示显示“聂晓燕,女,汉族,1967年9月生,安徽来安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刘府镇党委副书记,拟提名为乡镇长候选人”。(详见2016年3月19日人民网-安徽频道)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48岁女干部获提拔,就是贯彻了中央精神,值得点赞!
首先,配备“大龄干部”是班子建设的需要。 一个坚强有力、充满智慧的领导班子,需要“老中青”成员的结构组成。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将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追求干部年轻化,简单地按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求,将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甚至“一刀切”。在一些基层干部中,以年龄为提拔前提的隐性“天花板”的存在,使得“30当官、40靠边、50赋闲”的说法颇为流行。48岁女干部获提拔,保证了相关领导班子的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干部任职年龄结构,势必会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从公平公正上讲,需要提拔“老实人”。“大龄干部”受组织教育培养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他们工作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提拔任用“大龄”干部,就是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第三,提拔“大龄干部”,堵住了年龄造假干部的嘴。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年龄造假等行为进行规范。早在1996年5月20日,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就明确规定“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在如此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出现“两岁上小学”、“七八岁就参加工作”的官场“童工”呢?终其原因,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坚持的以年龄“一刀切”式的选人用人机制也是干部年龄造假的诱因。48岁女干部获提拔,不唯年龄,营造了“不愿改”的环境。
为48岁女干部获提拔点赞!(侯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