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次发布环保行政十大案例 促全社会提高环保意识

2016-03-30 17:23:2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妍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最高人民法院3月30日发布第二批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其中,既有工程质量验收、环境信息公开等行政履责纠纷,也有因行政机关不作为、拖延履责引发的诉讼。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贺小荣庭长表示,希望通过这些范例,促进环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司法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最高法当天发布的十起案例涉及多种类型,有高铁建设、钢材加工、混凝土生产等产业监管方面的案件,也有噪音、水源、垃圾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污染源防治方面的案件。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贺小荣庭长介绍说,“这次发布的环保十大案例,既涉及对老百姓合法经营权、财产权和知情权的司法保护,也涉及对行政机关环境调查、处罚和裁量权的司法监督。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环保理念的进步和提升,另一方面又明确了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

  其中,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诉锦屏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是法院首例审结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本案中,县环保局虽然对违法企业作出多次处理,县检察院多次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该局履行监管职责,但环境违法行为仍持续近一年半时间。鉴于此,县检察院去年底以县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确认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法院判决后,这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取得怎样的实效呢?据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行政检察处徐全兵处长透露:“目前锦屏县已经对案件中涉及的鸿发石材等石材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同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从重处罚,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现象发生。”

  去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开展环保领域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地方检察机关陆续提起此类诉讼。目前,法院受理了12件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包括本案在内已审结3件。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王灿发教授认为,这一判决对行政机关是个警示,“这一案件的判决对所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也就是其随时都可能受到检察机关的起诉,这对于改善我国环境执法不利的局面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据统计,过去两年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超过43000件。2014年底最高法曾发布第一批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以案释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贺小荣庭长表示,法院通过审理环境行政案件,对合法的环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行为给予有力的维护和支持,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予以监督和纠正,发挥了司法在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贺小荣指出,“行政审判在规范环境执法、服务绿色发展方面仍面临着巨大挑战,一些环境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尺度不严、责任担当不够,甚至在地方利益、部门利益驱使下盲目决策、履责不力、监督缺失等情形。再次发布第二批行政案件十大案例,就是为了促进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呼唤全社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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