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楼市新政密集出台 限购与促销并存

2016-03-30 09:13:32|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李邵鹏

  地方楼市新政密集出台 限购与促销并存

  资料图

  原标题:地方楼市新政密集出台 限购与促销并存

  中新网北京3月30日电 近期,各地“因城施策”的楼市新政密集出台,呈现“限购、促销并存”的现象。其中,上海、深圳等城市出台了不同程度的收紧政策,以遏制楼市“高烧”;而许多三四线城市祭出了“购房可获财政补贴”等重磅促销政策,鼓励民众买房。

  需要指出的是,多地提出,要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并厉声叫停首付贷等业务。专家认为,首付贷加大了房地产杠杆,容易形成金融和房地产泡沫,产生金融风险,应当予以禁止。

  沪深等地出手遏制楼市“高烧”

  在去库存的压力和要求下,国家去年以来陆续出台了降低首付比例、公积金政策调整等一系列房地产利好消息,购房者纷纷入市,一线城市和个别热点二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为了遏制楼市出现“高烧”,上海、深圳、南京和武汉等一二线城市密集出台了房地产新政,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提高了外地人的购房门槛,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外地人在深圳购房的门槛也进一步抬高,按照新政,非深户籍在深购房,社保缴满年限由此前的1年提高至3年;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此外,武汉也出台了公积金贷款新政,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至50万元。南京近日也明确要求,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家庭,不得纳入“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支持对象。

  为何上述地区纷纷出台收紧政策?房价非理性上涨显然是一大原因。上海市住建委负责人在楼市新政发布会上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16年,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始终高度关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

  “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是购买力蓄积的结果。”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对中新网记者分析,一二线城市经济比较发达,人口集聚还在继续,房子需求量本身就比较大,再加上这些年限购限贷,供给矛盾尚未解决。随着国家相关利好政策出台,需求马上出现井喷,这些房价非理性上涨的地区有必要进一步出台政策,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

  多地提出购房可获得补贴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当前房地产市场呈现分化现象。一方面,在政策刺激下,一二线城市房地产销售火爆,不得不出台收紧政策;另一方面,在高库存压力下,三四线城市销售起色不大,不得不出台更大力度的利好政策,多地甚至提出购房可获得补贴的促销措施。

  譬如,3月28日,沈阳市发布22条房产新政,其中明确,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奖励政策。两地分居家庭在沈阳市购房安家的,按购房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除了沈阳,四川省的西昌市、宜宾市等多地也出台了购房补贴新政。如,2016-2017年在西昌市城区规划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市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宜宾市也提出,今年购房补贴将不限购房面积大小,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

  此外,河南南阳市决定,对进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农民,每套房发放1万元的财政补贴;三门峡市也提出,农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包括二手房)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牛凤瑞指出,房地产市场本身属于区域性市场,现在一些城市搞限购,一些城市搞促销,这是市场分化的结果,也说明现在三四线城市的库存压力更大。“前些年一线城市政策收紧,地产商投资转向三四线城市,但是当地需求量和市场容量有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现在的高库存。”

  多地叫停首付贷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这一轮购房热中,不少地方购房者的首付款使用了首付贷等楼市配资方式。对此,多地提出,要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并明确叫停首付贷等业务。

  上海在新政中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深圳也提出,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央行南京分行、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近日也联合下发通知,严格禁止首付贷或零首付,要求商业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从严审查住房贷款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坚持“客户的首付款不能来源于借贷资金”的底线。

  “如果首付贷大范围推行,将会大大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杠杆。”牛凤瑞表示,使用首付贷,往往意味着房子百分之百都是靠银行贷款买来的,这样银行风险加大,容易形成金融和房地产泡沫,危害金融系统安全。

  牛凤瑞还指出,形形色色的“首付贷们”,容易让一些投机者钻空子,占用银行的资金炒房,这无异于空手套白狼。因此,监管层必须要叫停并禁止首付贷,这也是降低金融风险的需要。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