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本土化的真相:并非洪水猛兽 也非针对中国企业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畅):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新闻界默默无闻的津巴布韦突然被顶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出名的原因竟然是已经存在多年的“本土化”政策。那么,津巴布韦本土化政策是否真的像一些文章所写的那样:外资企业要么交出51%的股份,要么关门?这项政策又会对在津巴布韦投资的中国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呢?
不同行业区别对待,51%并非死命令
很多人一看到“本土化要求外国企业将51%的股份交给当地人”的报道就觉得很恐怖。这也难怪,将自家百分之51%的股份白白送给别人,谁都会觉得不可理喻。但实际上,这51%的股份并不是白给的,而是要当地人出资购买的。
目前,津巴布韦“本土化实施框架、程序和指导方针”将津巴布韦的企业分为资源行业、非资源行业和保留型行业。资源行业的矿业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转让51%股份的要求。津巴布韦政府认为,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可能过个十年二十年就开采殆尽,所以在这种资源的开采和消耗中,国家必须受益。
而对于其他能源、金融、制造、旅游、交通等非资源行业,并不一定要转让51%的股份,本土化规定,这些行业的企业如果在一些领域有贡献,则可以获得积分,而这些积分可以转换为出售的股份。以制造行业的企业为例,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可得4分,技术发展可得2分,实现产品附加值可得10分,优先当地采购可得5分,低碳环保可得4分,连锁或者外包项目可得2分,企业发展可得3分,获得国家经济授权许可证可得1分。所有分值加起来是31分,可以转换为31%的股份。也就是说,一个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制造类企业只需转让20%的股份给当地合作伙伴。
此外,企业还可以申请减少出售股份的份额或者延长本土化实施的时间:本土化政策指出,做出上述申请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一点或几点要求:已经或者计划对从事经营活动所在的社区发展做出贡献、已经或者计划对津巴布韦的初级产品在出口之前进行深加工、转让或者已经采取措施向津巴布韦转让新技术、已经或者有意雇佣当地工人或者向当地工人传授新技术、对津巴布韦社会和经济做出其它令人满意的贡献。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可以在计划书中列出事实,做出申请,如果获得批准,这些企业就可以获得本土化政策的部分豁免。
而对于津巴布韦国计民生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得到总统授权的情况下获得本土化政策的豁免。
已经提交本土化计划的中国企业告诉记者,他们在咨询和办理本土化证的过程中,本土化的工作人员反复强调,这项政策是非常灵活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不过,对于批发零售、美容美发、粮食加工等保留类行业来说,本土化政策较为严格。为保护本国民众利益,从2010年起,津巴布韦政府不再批准新的外资企业或外国人进入这些领域,只允许本国国民从事这些领域,除非是规模巨大的并得到内阁批准的外资企业才能进入。对于2010年之前进入的外资企业或个人,可以继续在保留行业内经营。属于保留行业的外资企业和外国人需要在较短时间之内完成出售51%股份的本土化。
3月31日并非关门期限 重要是提交计划
此前,有不少媒体报道,所有在津巴布韦的外资企业必须在3月31日之前完成本土化,否则吊销营业执照。但实际上,3月31日是提交本土化计划书的截止日期,并非完成本土化的截止日期。不同行业实现本土化的时间不同,最多可宽限5年。
2015年12月24日,津巴布韦财政部长奇纳马萨在政府公报上发布津巴布韦本土化和经济授权法实施框架、程序和指导方针,并将最后的提交日期规定为2016年的3月31日。
但是,到今年3月22日为止,提交本土化计划的外国企业还是寥寥无几。因此,津巴布韦青年、本土化及经济授权部部长朱沃3月23日在记者会上下了最后通牒:津巴布韦内阁已经在3月22日一致通过了决议,要求现有的未能达到本土化要求的外资企业必须在3月31日前提交本土化实施计划,如果3月31日还不能完成本土化计划,政府将给他们30天的宽限期,帮助他们完成该计划。如果宽限期满还不能提交本土化计划,政府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直接取消营业执照。
在朱沃的强硬表态下,不少外资企业开始提交本土化计划,但到3月31日,未提交本土化计划的企业还占大部分。目前,本土化部依然在接受外资企业的本土计划书,并希望未提交本土化计划书的企业可以在未来两周内完成提交。
在外界对本土化政策诸多猜测之时,朱沃解释说,政府目前要的只是本土化计划书,并不要求企业直接交出股权。对于未按时上交计划书的企业,主管部门将亲自过问,企业可提出尚未上交计划书的理由,主管部门将视情况给予宽限期,即便最后被认定不遵守本土化法案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政府也不会对其“强制国有化”,企业依旧享有对资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