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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终结“以药补医”时代
2017-03-11 11:51:33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王瑞芳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谷士欣):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1日10时4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副主任王培安和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就“‘十三五’开局之年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以药补医”在我国已经持续很多年了,今年总理提出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我想问的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有什么背景,在我国整个医改的版图中处在怎样的位置,我们应该怎样实现呢?

  王贺胜: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2017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代。

  改革前,公立医院是通过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贴这三个补助渠道。改革后,我们就取消了药品加成,变成了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核心是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目标是人民得实惠、医务工作者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应该说,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改变以前的运行机制,还是很难的。因为它既涉及了深刻的利益调整,改的是体制机制,又涉及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所以,我们说取消“以药补医”这个机制,是我们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今年最难啃的“硬骨头”。

  “药品加成”政策是我国50年代困难时期实行的一个政策,当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是,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药补医”逐步演化成为一种逐利机制,大处方、大输液、滥用抗菌素等问题日益严重,推高了医疗费用,削弱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我们一直把取消“药品加成”作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2011年在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了药品加成。2015年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2016年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应该说,我们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每年降低药品费用,公立医院的药占比由2009年的46%下降到40%,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据今年不完全统计,预计将再次为群众节省药品费用600-700亿元。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必须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必须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毫不动摇地把公益性写在卫生事业发展的旗帜上。第二,必须坚持“三医联动”打出“组合拳”,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第三,必须坚持合理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主体作用。

  刚才问到怎么去实现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我想,重点是要按照“腾笼换鸟”的思路,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破除旧机制、建立新机制。腾空间,就是要开展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要挤压药品价格的虚高水分,还要开展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来激发医院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控制费用的内生动力。调结构,就是把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把检查检验的价格降下去,把服务的价格提上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的价值,优化医院的收入结构。保衔接,就是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政策要同步跟进、无缝对接,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在这些方面,我们已经有了实践经验,福建的三明和安徽的天长等地都已经趟出这样一条路子,走出这样的一条路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除此之外,还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不同于一般行业。针对当前医务人员最关心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职业环境等问题,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试点。还要健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切断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等利益联系,保证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还要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医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制度,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另外,还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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