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驻广州记者 谭铮):记者10月26日在广州市安全监管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罗传亮介绍,广州市是中国华南地区危险化学品的集散地,具有数量大、种类多、覆盖广、涉及环节多,安全风险大,监管压力大等特点。广州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957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12家,化学品储罐数3066个,总容量752万立方米,油气长输管道51条、740公里,危险化学品管道92条、138公里,工业管道2724公里,燃气管道8787公里。同时,由于危险化学品涉及部门多达32个,各监管部门之间在规划建设、运输等方面责任不够明确、界限不够清晰。随着城市发展,“城围化工”的现象凸显,外地运输车辆管控困难,事故隐患较多。
针对以上情况,广州市安全监管局经大量调研后,起草此《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广州市法制办审核,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广州市长温国辉在今年8月12日签署市政府149号令正式颁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据透露,《规定》明确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查封、扣押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处理费用,以及举办奖励费用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解决了安监执法无经费或有经费无法开支的突出问题。同时,参考此前因为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流向不清所造成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和救援巨大损失的经验教训,《规定》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将信息录入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在化学品运送的途中,通过此平台对运输车辆的GPS进行定位,让各监管部门信息实时共享。此外,对于进入广州市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将在全市范围设置限制通行区域,外地车辆申请获批方可通行。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表示,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强化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