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要求朴槿惠补充“岁月”号沉船当天行踪
当地时间2017年1月5日,韩国首尔,韩国宪法裁判所举行总统朴槿惠弹劾案第二次庭审辩论,朴槿惠再次缺席。图片来源:东方IC
新华社首尔1月10日电(记者杜白羽耿学鹏)韩国总统朴槿惠的律师团10日在总统弹劾案第三次辩论庭审上向宪法法院提交答辩状,交代“岁月”号沉船事故当天朴槿惠的7小时行踪,但宪法法院指出“内容欠缺”,须再进行补充。
根据答辩状,2014年4月16日沉船事故当天朴槿惠称身体状况欠佳,留在官邸工作。朴槿惠律师团表示,朴槿惠第一次接到沉船事故报告是在事故当天上午10时许,由青瓦台国家安保室汇报。但律师团没有拿出朴槿惠和时任国家安保室室长金章洙电话沟通的记录。
律师团对朴槿惠在事故当天的情况进行了陈述,包括接受沉船事故搜救情况相关报告、整理头发、访问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等。
宪法法院方面指出,答辩状达不到要求,须补充总统通话记录等内容。
国会弹劾案委员团批评说,朴槿惠在接到首次书面报告后没有做出指示,在巨大灾难面前处理延迟。因为在官邸而非办公室工作,浪费了营救“黄金时间”,花大约1小时时间做头发属于“玩忽职守”。以总统为中心的国家危机管理体系事实上处于“崩溃状态”。
韩联社还评论说,答辩状内容多处“自相矛盾”。
由于青瓦台总统秘书室前附属秘书郑虎成、“亲信干政”事件主角崔顺实、青瓦台前政策调整首席秘书安钟范10日均未出庭,庭审草草收场。宪法法院决定于16日和19日再分别对三人进行审问,若届时仍不出庭,将对三人进行强制拘捕。为弥补证人不出席而造成的审判迟延,宪法法院决定在17日追加一场新增证人庭审。
1月9日是“岁月”号沉船事故发生1000天,韩国民众在首尔和彭木港等多地举行纪念活动,要求查明事故真相和“总统7小时行踪”。2014年4月16日,“岁月”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附近海域沉没,所载476人中172人获救,295人遇难,9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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