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裁定穆斯林女生也要上游泳课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昭东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甄翔】“穆斯林也不能有例外!”瑞士《新苏黎世报》11日表示,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1月10日作出裁定,维持瑞士法院的原判——穆斯林家长出于宗教理由提出的女孩子游泳课免修请求遭拒绝,两名穆斯林女生必须跟学校其他男生一起上游泳课。欧洲人权法院表示:“学校在推进社会一体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有助于移民儿童融入当地社会。游泳课不光是教孩子们怎么游泳,更重要的是让所有孩子一起参与活动。”
2008年,一对居住在巴塞尔州的穆斯林移民夫妇阻止当时7岁和9岁的女儿参加学校的男女学生混合游泳课。这对拥有土耳其和瑞士双重国籍的家长强调,这是宗教信仰,青春期前的女孩子不应与男孩子一起游泳。
根据学校校规,只有在进入青春期以后,或者出于健康原因,才可以免课。巴塞尔教育局曾对涉事家庭做了相应的灵活安排,其中包括允许两名女孩穿布基尼,及保证两名女孩可在与男孩分开的专用更衣室换衣服,但都遭到家长的拒绝。
之后,巴塞尔州教育局将这对土耳其裔夫妇告上法庭。巴塞尔法院判决,两名穆斯林女孩必须上游泳课。土耳其裔夫妇因无视官方裁定,2010年7月被罚款1400瑞郎。这对家长不服,向瑞士申诉机构上告,被“不予审理”。于是,他们向欧洲人权法院上诉,告瑞士政府机构违反了宗教自由。
欧洲人权法院10日做出裁决之后,瑞士巴塞尔法院感到非常欣慰,表示“这不仅是让孩子学习游泳技能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融入问题”。之前,该法院法官全票通过的裁决称,“国家有权在这一具体情况下限制宗教自由,以确保女孩子们能参加体育课”,“学校在社会融入进程中起着突出作用,尤其对有移民背景的孩子来说意义更大。全社会的利益重于家庭的个人宗教观”。
瑞士媒体称,一段时间以来,穆斯林移民与难民如何融入当地社会已成为欧洲一大社会焦点问题。此前,巴塞尔两名移民女孩出于宗教原因逃避学校的游泳课和夏令营活动,其入籍申请遭移民机构拒绝;巴塞尔一所穆斯林小学男生拒绝与女老师握手,引发社会争议。
“这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德国《明镜》周刊认为,此类案件在德国及许多其他欧洲国家也都时有发生。今后,宗教虔诚的家长与学校发生类似冲突,各国官方有了解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