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下的监督倒逼文明执法
近日,全国百万民警集中培训规范执法。公安部要求,民警在现场处置中,既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又要坚持依法依规正常执法。对交警道路交通执法、民警治安巡逻、一般性执法等公开执法,群众可以拍摄。拍摄者与现场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最近不能少于两臂距离(约1.5米),不得越过警戒线拍摄,不得进入巡逻检查中心区域进行拍摄。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恐怖活动等案(事)件现场,或者涉及他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活动的,不得拍摄(包括利用无人机拍摄)。
诚然,镜头下的现场执法应当成为执法新常态。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民众围观拍摄警察执法,本身是一种源于宪法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这是一种任何机关都无权干涉更不得随意剥夺的宪法性权利,对于督促警方文明执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今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公民随时都可以用手中的手机记录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活动,围观拍照行为本身并不会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即便围观群众主观上只是怀着看看热闹的心理拍摄,并无主动监督执法的想法,其主观并无恶意,警方完全没有必要反应过激。
实践中,少数公安机关和警务人员对民众围观拍摄反应过激、严重误读。去年6月3日,四川平昌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平昌公安”上宣称,群众围观拍摄民警执法属于妨碍民警执行职务,“遇到警察执法,请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不允许!”这显然是对民众围观拍摄的曲解和误读。更有甚者,媒体曝光过多起警察强行驱赶现场围观拍摄群众,对个别不听话的围观拍摄的群众以所谓妨碍执法和寻衅滋事等莫须有的罪名,采取强制措施戴手铐甚至拘留。有的民众只因路过执法现场用手机拍了个照片视频,就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
从另一个角度讲,警察要习惯在围观群众的镜头下执法,大大方方、从容自信、理直气壮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只要警察现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为何要畏惧群众的围观和拍摄呢?
当然,围观拍摄也不能太任性。围观拍摄的群众也要守规矩,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行使监督权。公安部明确要求,拍摄者与现场需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恐怖活动等案(事)件现场,或者涉及他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活动的,不得拍摄(包括利用无人机拍摄)。又如,围观拍摄的行为系故意挑衅或威胁民警的,影响民警现场执法的,就是不允许的。另外,并不排除有个别居心叵测、动机不纯的人,事后利用所拍的照片或视频,把民警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瑕疵发到网络上进行炒作,甚至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围观拍照的群众同样要尊重警方的现场执法。1月7日,河北衡水桃城区一小区某楼层发生爆炸。事故次日,男子张某遥控无人飞行器到事故现场上方拍摄。衡水市公安局称,该行为影响了正常救援的有序开展,并引起部分民众围观,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因此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拘留男子越过警戒线进行拍摄的行为引发了群众围观,扰乱了正常救援秩序。拍照监督民警执法固然是群众的权利,这种权利也不可越界,否则就可能干扰正常执法。
推而广之,实践中除了公安机关现场执法不得干涉围观拍摄之外,城管、环保、食品卫生等执法部门的现场执法也同样不得干涉群众的围观拍摄,接受群众的监督。
尊重围观拍摄就是尊重群众的执法监督权。镜头下的监督更能倒逼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让围观拍摄现场执法成为新常态,让执法人员自觉习惯在围观群众的镜头下文明执法。(刘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