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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政部开出31项“新政”清单

2017-01-15 19:45:48|来源:新华网|编辑:靳松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罗争光)记者15日从此间在京召开的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由民政部拟定的《2017年民政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提交会议进行了审议,记者梳理这份要点发现,民政部拟在2017年修订或新制定出台31项规章制度。

  这些拟修订或新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包括:

  ——改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滞留人员照料模式,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研究制定养老院服务质量规范。

  ——研究制定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

  ——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

  ——推动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

  ——制定慈善信托和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有关管理规定。

  ——出台支持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

  ——推动出台志愿服务条例,研究起草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

  ——推动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加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规范“两参”人员认定原则和要求。

  ——协调出台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加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修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

  ——出台军休干部安置住房与服务管理机构用房配套建设政策。

  ——出台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推进我在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

  ——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继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推动出台增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的政策文件,深化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和实验创新。

  ——推动修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加快制定配套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责清单。

  ——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

  ——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

  ——制定社会组织涉外合作有关规则。

  ——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纪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

  ——推动出台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市辖区设置标准。

  ——推动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制定地名标志管理办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推动修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制定华侨在中国内地收养子女、家庭寄养评估、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等政策文件。

  ——推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

  ——建立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记录制度。

  ——建立民政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推动出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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