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再婚不能办酒席是典型的“一刀切”懒政思维
日前,贵州凯里印发《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其中,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
贵州凯里制定规范操办酒席的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为了制止巧立名目滥办酒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同时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出发点正确,就不代表程序和方法就一定是正确的。
“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本人有法定抚养权的人员初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这样的规定不但让人感觉有点莫名其妙,而且分明有点歧视再婚夫妇的意味在里面。凭什么再婚者不能操办酒席?再婚意味着在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重新找到了人生的幸福,这本来是一件值得亲朋好友高兴的事情,大家为此聚到一起吃吃酒席庆贺一下,这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自由,法律条文中也没有哪一条禁止老百姓再婚不能摆酒。
还有“除结婚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这一条,也规定的有点不近人情。谁家没有年迈高堂,如果父母长辈高寿,子孙满堂,想接着老人过大寿的机会搞一个仪式摆酒庆祝一下,难道还得找相关部门申请?即使这些儿孙里面有的是党员干部,甚至是地方领导,只要来祝寿的人里面没有亲属范围之外的人,又有何不可呢?
无论是再婚、复婚还是老人祝寿,这都是一个社会公民私生活领域的事务,只要不涉公款,不涉收受礼金贿赂,都是不应该干涉和禁止的,即使是再婚、复婚以及为老人祝寿的主体是党员领导干部,只要不是大操大办,扩大请客范围,收受属下礼金,也不应该强力干涉。
虽然凯里等相关部门后来向媒体澄清,此规定只是针对党员和公务人员,但党员和公务人员下班之后也是普通群众,也有自己的生活,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份,就将公权力之手伸的如此长,一个简单的禁止令就算是完成了对党员干部遵守八项规定的监督,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典型的懒政行为,即为了管理方便,不考虑实际和细节,用出台文件的方式,用禁止的方式,达到省事的目的。
再者,即使只是针对体制内的党员、公务人员,也得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有一点人文关怀的内涵在里面,像给老人祝寿这样的事情,一纸行政命令就禁止了,相关部门有没有调查一下,普通公务员面对这样的禁令会作何感想?
所以,对于此类透着行政命令意味的简单粗暴的管理办法,相关制定者最好在出台政策前发一些调查问卷,多听听基层党员干部的心声,而不是脑袋一拍,就这么定了。(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