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购物超5千元 携带现金超2万元要主动申报
随着春节大假临近,机场出入境旅客人数与日俱增,在国内进出港客流迎来高峰的同时,国际及地区出入境旅客也较平日增加千余人次,出入境客流也迎来了高峰。趁着春节大假,一些旅客开启出境游玩和“买买买”模式,然而出入境时携带物品是要守“规矩”的,部分旅客因不了解海关相关规定而通关过程中给自己带来了烦恼。为此,成都海关昨日介绍了春节大假期间正确出入境通关“姿势”。
携带人民币限额
为每人每次2万元
根据我国现行通关相关规定,旅客出入境时,每人每次携带人民币限额为2万元,超限需要主动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同时,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
旅客出入境时,需要申报的还包括这些: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携带黄金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等。
旅客携带超出限额的货币若不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应申报而没有申报被海关查验发现的,海关将作出责令补税或暂不予放行等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或者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追究旅客的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旅客不明白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应选择“申报”(红色)通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入境携带物品超规定
要申报交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另外,日前国家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旅客在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前享有3000元的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所以旅客可以获得总共8000元人民币(含3000元进境免税店购物额)购物免税额度。
对于海关总署2008年65号公告中不予免税的手机、手提电脑、音响设备、照相机等20种物品,无论该物品是否在5000元以内,旅客进境时都需要向海关申报,自用合理数量的按照进境物品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的标准缴税。为此,请旅客注意保留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海关审定完税价格。
还有这些违禁物品
不能携带入境
当然,旅客携带有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也不用紧张,只需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简称申报单),交予海关申报台,然后按照海关工作人员的指引从“申报通道”(红色通道)查验通关,不会耽误太多时间。
不过,旅客务必记住切莫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如各种毒品、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假币;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此外,出境禁止携带的物品还包括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等。
海关特别提醒称,旅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出入境不要轻易为他人携带物品,对给予高额报酬的携带物品请求更应提高警惕,予以拒绝。如果确实需要为他人携带物品入境,应先弄清情况并确认物品的性质,并在入境时依法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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