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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宪法法院提及弹劾案判决日期 大选或于晚春举行

2017-01-26 09:06:27|来源:环球网|编辑:贾雪静

  【环球网综合报道】韩国宪法法院院长朴汉彻1月25日表示,应在3月13日前对总统弹劾案下结论。据韩联社25日报道,由此,下一届总统选举何时举行引发关注。

  报道说,韩国宪法法院一般会在周四作出判决,鉴于朴汉彻说应在3月13日前对弹劾案下结论,因此宪法法院可能于3月9日(周四)或3月2日(周四)作出判决。若宪法法院对朴槿惠做出罢免裁决,据宪法和公职选举法,韩国须从宪法法院作出判决的第二天起60天内举行总统选举。若宪法法院于3月9日作出判决,应在5月8日前举行大选,若宪法法院3月2日作出判决,则该在5月1日前举行大选。

  一般情况下,韩国总统选举于周三举行,宪法法院若于3月9日作出判决,大选可能在5月3日、4月26日、4月19日举行,若于3月2日作出判决,大选有可能在4月26日或4月19日举行。

  报道称,若韩国宪法法院一改往常周四判决的惯例,朴汉彻言及的最后期限即3月13日作出判决,则大选须在5月12日前举行,5月12日前的最后一个周三(11日)举行的可能性较大。

  据规定,韩国总统或代理总统须在选举日50天前宣布大选选举日,代理总统黄教安将对总统选举日做最终决定。

  朴汉彻公布计划后遭到了朴槿惠方面的强烈反对,朴槿惠代理律师公开表示了不满。他认为朴汉彻的发言和国会的意见相似,若宪法法院听从国会的意见将影响审判的公正性。

  (原标题:韩宪法法院提及弹劾案判决日期 大选或于晚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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