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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3月起实施 更多人将共享公共文化服务

2017-02-03 13:26:44|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林维):刚刚过去的农历春节期间,去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机构欣赏文化艺术成为很多中国人的选择。在街道、小区里的图书室里看看书、健身器材上锻炼身体,也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为了保障城市和农村居民更好地享受到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3月1起正式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均等和系统的公共文化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兜底作用,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全体人民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朱兵说:“大家知道,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服务要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提出国家要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要针对特殊群体,像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留守妇女儿童,针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当前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基层文化服务工作由不同部门开展,资源分散。为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文化部部长雒树刚透露,通过文化部牵头成立、成立了包括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2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功统筹了各个部门的资源。雒树刚说:“这个协调组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把各方面的资源统筹起来,叫做‘握指成拳’。所以,我们专门就基层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下发了文件。基层(工作)包括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等,过去都很分散在基层,现在通过协调机制,把各种资源到了基层之后统一为一个综合的文化服务中心,把各种资源统筹起来。”

  当前,中国包括中央、省、市、县、乡、村在内的六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已经确立。按照行政村算,全国三分之二的行政村都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每个社区基本都有文化站,每个县城里每个区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每个市基本都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然而,当前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仍存在着地域发展、城乡发展、群体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对此,文化部部长雒树刚表示,下一步工作重点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让群众为公共文化服务“点赞”:“我举一个例子,你像我们现在到图书馆,每个人都感到便捷、快捷、全面的图书阅读、借阅服务,但是像1700多万盲人,他们阅读的图书数量很少,而且很多公共图书馆没有专门的盲人阅读区域。我们怎样做到‘一个不能少’,要覆盖到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所以我想下一步就是要补短板。第二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怎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是人民,一定要以人民为中心。那么我们在公共文化服务中要转变思路,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但不是政府包办,也只有让群众‘点菜’,群众才能给你公共文化服务‘点赞’。”

  雒树刚表示,下一阶段要弥补城乡文化建设不平衡等短板,同时积极转变政府工作思路,为民众享有更多和更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更多选项。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3月起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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