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要下“狠手”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派出督查组,赴部分省区开展实地专项督查,督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等方面问题,重点督查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组织专项督查,一定程度上表明,全国范围内尤其是一些基建市场体量硕大的省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今年春节后上班首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进行部署。这意味着去年以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效果仍需进一步强化。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据,2016年11月15日到今年1月15日,各地为76.65万名农民工追讨欠薪92.04亿元。这个数字未必是76.65万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全部,春节之后,当农民工继续追讨被拖欠工资,很可能陷入新一轮推诿扯皮之中。
据统计,2013年以来发生的欠薪,80%以上是建筑业对农民工的恶意欠薪。中国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建筑市场,每年新建、翻建、改建、拆建的建筑工程总量占到全球近一半,一些建筑企业倒卖施工资质和项目总承包权,然后层层转包,最后在一线干活的基本都是无上岗资质、很少签署正规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除中央和地方的重点工程一般不敢层层转包外,一些“国字号”“省字号”的大建筑公司,往往成为建筑市场上卖资质吃白食的“空手党”。这些最终带来两个恶果,一是层层转包产生层层剥皮式的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二是层层克扣和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愈演愈烈,干活最辛苦的农民工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从2003年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为农民工熊德明讨薪算起,从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到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已出台一系列治理恶意欠薪的政策措施。从防止和惩治欠薪的体制、机制,到具体实施的规定、办法,包括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应该说也已十分完备和充分。以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1号文件《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及今年新春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这次部署的专项督查为例,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最新措施,在撇除重复和重叠部分之后,仍有十余项之多,包括在全国推广农民工工资由银行按月足额代发的做法等。这些规定和措施能否得到严格执行,直接决定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力度和成效,因此也应当是国务院督查组要重点督查和推动解决的问题。
有关防止和惩治欠薪的体制机制、办法措施之所以长期难以奏效,表面看大多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所涉事项太过复杂,具体负责的单位和人员剪不断理还乱,本质上则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缺乏应有的责任担当。有关方面往往在专项治理期间集中应付一下,一旦专项治理告一段落,尤其过了国庆、春节等特殊时段,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很可能又会回到“说起来重要,办起来不要”的状态。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这次要重点督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情况,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人员。哪个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就要对这个地方的相关领导干部启动问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做到了这一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定会有明显成效。(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