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将继续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科创领域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柳青):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过去五年,中国部署推动了一系列重大科技体制改革举措,破除了多项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中国科技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十三五”期间,在实施已有政策基础上,将继续推动科技体制创新,为民间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2015年,中国发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在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中国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16日表示,伴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多项重点科技创新政策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从科技政策向科技创新政策的转变。例如2015年底,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了大幅度修订,企业反映的政策门槛高、适用范围窄、操作程序繁琐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政策的普惠性和便捷性大幅提升:“2015年,全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达5.36万户,减免税额759亿元,比2008年增长约6倍。根据调查,有97.5%的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后,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科技部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修订发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并陆续出台了相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配套政策。贺德方表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完全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取消审批或备案,转化收益全额留归单位;大幅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从原来不低于转化净收入和股权比例的20%提高到50%,转化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科技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给予税收优惠,解决了未取得现金收入就要纳税的困难,大幅降低了税率。”
科技部表示,通过一系列的政策突破,大大激发了全社会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掀起了科技创业热潮。与此同时,中国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陆续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普惠性创新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松绑加力。据了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年正式立项的1163个项目,554家牵头单位中,246家为企业,占比21.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企业牵头的课题比例从“十一五”的36.7%上升到“十二五”的52.3%,其中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数控机床等专项企业承担任务比例则超过了70%。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国将继续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中,优化管理流程,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投入企业资金,围绕国家目标参与课题研发。他说,中国将继续推动科技体制创新,为民间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启动贷款风险补偿,金融机构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所发放的贷款,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第二方面是投贷联动的试点,就是允许试点银行把贷款和对成果转化活动的投资结合起来。将来推动国家重大的研发任务,重大的战略性布局的组织实施,不仅仅是要依靠财政的科技投入,同时还要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共担风险,分享利益。”
据了解,科技部、财政部设立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引导民间投资和金融资本共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部还表示,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让利机制和激励安排,吸引优秀基金管理团队和民间投资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扩大对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