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进行列管
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韩家慧 实习生 范敬宜)记者从国家禁毒办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规定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视员邓明表示,芬太尼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2012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而在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有66份,以芬太尼类物质为代表的合成阿片药物增长迅猛。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我国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加上卡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共计23种。
邓明指出,2016年共发现22份可直接吸食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制品,主要由云南、湖北、辽宁等地公安机关在娱乐场所缴获。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2016年以来,我国根据相关国家执法协作请求,部署有关省核查向境外邮寄新精神活性物质线索,各地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捣毁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窝点8处,缴获已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800余公斤、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上吨。
(原标题:我国对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进行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