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 确保举报信息绝对保密
国际在线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厅长宫鸣今日指出,推动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是中央确立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举报信息绝对保密。
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访谈,宫鸣介绍2016年控告检察部门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上取得的新进展等情况。
宫鸣介绍,推动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是中央确立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最高检积极推动的一项改革措施。近年来,最高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6年3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最高检起草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规定了保护举报人的职责分工、保密措施、保护措施、打击报复行为处置,明确了保障监督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开展举报人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随后,我们采取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督导检查等措施,积极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举报信息绝对保密。注重事前防范,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保护预案。禁止特定的人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或者采取专门保护措施等。对实施打击报复的,坚决严厉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打击报复,造成人身、财产等损害损失的,积极开展救助。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举报人保护制度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法制日报》刊发《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保护、奖励举报人,试行举报保护等级划分制度》专题文章,特别是把2016年开展的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确定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收到良好效果。“举报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49次,利用报刊宣传1840次,广播宣传1426次,电视宣传3456次,46367名干警走上街头,设现场宣传点6409个,深入重点单位宣传9281次,200多万人接受了宣传,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举报人保护制度的认识理解,进一步促进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