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
国际在线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介绍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让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请问陈部长,在这方面是怎么考虑的,是否有一定的时间表?
陈政高:这个问题全国都在关注,全社会都在关注。首先,我想和大家一起再重温一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我感到,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第一,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第二,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第三,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同时,现在具备了建立这样一个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第一,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出的决策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确定了房子的定位,同时提出了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目标、标准、途径。这就为我们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第二,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都期望房地产市场能平稳健康发展,都期望能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第三,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市场方面形成了一些法律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同时也积累了实践经验,这些为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