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外交部发表声明谴责使用化学武器
3月3日,马来西亚外交部发表声明称,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附表1所列出的有毒化学物品,以及“2005马来西亚化学武器公约法令”的相关规定,马来西亚外交部对发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第二航站楼使用VX神经毒剂并导致一名朝鲜籍男子身亡一事表示强烈关注。
马外交部强烈谴责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及任何情况下使用这种化学武器。在公共场所使用化学武器可能危及公众。
声明中称,马来西亚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开展了全面合作,并完全遵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所规定的一切义务,马来西亚不生产,不储存,不进口,不出口也不使用任何附表1中列出的有毒化学物品,包括VX神经毒剂。马方每年都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作出声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国际检查员也会对马方的情况进行定期核查。
目前,马来西亚外交部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就最近的事件保持密切联系,后者向马来西亚当局提供了要求协助调查的一些技术材料。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也承诺将根据需要提供进一步协助。
声明中称,马来西亚政府将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充分合作,将犯罪者绳之以法。(央视记者 梁慧 王建兵 窦筠韵 黄铮铮 朱雪松)
(原标题:马来西亚外交部发表声明谴责使用化学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