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代表团十二项措施改进会风会纪

2017-03-04 14:45:39|来源:西藏日报|编辑:金近

  本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 肖涛 蒋翠莲)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制定了十二项具体措施改进会风会纪。

  改进会风会纪的十二项具体措施为:进一步简化会场布置,不搞迎送仪式;倡导代表发言紧紧围绕大会议题进行;进一步加强对新闻报道的管理,把更多版面和时间用于报道基层代表;代表、列席、旁听人员和工作人员按规定在驻地吃自助餐,参加全体会议统一乘车;会议期间不接受各单位、部门、团体向代表赠阅的图书、参考资料或产品;未经全国人大批准,会议期间不组织代表视察、参观或参加其他与大会议程无关的活动;代表、列席、旁听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议要求,不得迟到、早退,会场内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与其他代表团不得进行宴请活动;严格控制西藏代表团工作人员数量;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会风建设、严肃会议纪律,坚决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自觉遵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我区全国人大代表们表示,我们肩负着西藏300多万各族人民的希望和重托,要严格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和西藏代表团十二项具体措施,严守政治纪律、会议纪律、生活纪律等,切实改进会风,努力履职尽责,建真知之言、献务实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