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国家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思想上的深刻性、政策上的鲜明性非常突出,高屋建瓴、语重心长,是党的治疆方略的丰富和发展,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发展,深入研究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民族工作提出的时代命题,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引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都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民族工作、民族团结、民族发展等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提高新时期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多元一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团结凝聚、共同奋进的历史。”几千年来,中华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在文化上兼收并蓄、在经济上相互依存、在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全党必须始终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军政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兵地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这是民族地区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也是13亿多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以及体制机制;就必须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旗帜下,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做好民族工作,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把民族团结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各方面;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要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创新载体和方式,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事成于和睦,力量生于团结。”民族团结的人民最幸福,民族团结的国家最强盛。广东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信心决心,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