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张德江:现在进行第九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宣读完毕。
张德江: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606票,反对180票,弃权49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