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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取景南京 剧情体现检察办案理念转变

2017-04-06 13:27:44|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赵春晓

  中新网南京4月6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检察院新闻办公室主任陈兴生在会间回答中新网记者提问时表示,正在热播的《人民的名义》电视剧,南京是主要取景地之一。剧中不少剧情,体现了当下检察机关办案理念、方式、手段等方面的转变,包括人性化办案、从过去的“由供到证”走向“由证到供”等。

  据陈兴生介绍,这部剧主要拍摄地之一是南京,剧中的案例取材不一定局限于江苏,全剧旨在体现十八大以来反腐取得的成效。《人民的名义》电视剧,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组织创作的当代检察题材反腐电视剧。该剧推出以来,社会反响强烈,坊间评价“尺度很大”。创作者著名编剧周梅森是江苏人,也是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他表示,为拍摄这部剧,江苏省检察机关安排周梅森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体验生活,并提供了剧中“清风苑宾馆”场景、车辆场景等服务。

  陈兴生透露,拍摄过程中,周梅森曾到江苏省检察院开座谈会。当时,周梅森写了两集,把剧本带到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主要骨干参加座谈会。大家在研讨中提出一个问题,就是这两集中的剧情,与当下办案法治理念、方式、手段的情况不大符合。

  记者查询到,由周梅森同名小说改编的政治反腐电视剧《国家公诉》是早在2003年播出的。

  在听取意见后,周梅森深受启发,将最新的办案理念、方式、手段最终体现在《人民的名义》剧情中。

  比如,周梅森在南京浦口检察院体验生活时,检察院工作人员向他提供了一部微电影《交锋》,这部微电影以浦口区检察院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真实案例为素材。

  《交锋》中讲到一个真实案例:检察院工作人员准备到职务犯罪嫌疑人家中办案时发现,他的妻子、孩子都在家。为体现人性化办案,办案人员在门外一直等到孩子上学后才敲开他的家门。这在剧中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接触“小官巨贪”的北京某部委赵处长时,有所体现。

  此外,陈兴生介绍说,过去办案叫“由供到证”,即先接触当事人,再查证证据;现在办案是“由证到供”,即先掌握大量证据,再与当事人进行接触。

  这在剧中也有体现:侯亮平接触“小官巨贪”的赵处长之前,已经作出缜密侦查,分别搜查了赵处长的家里、办公室,以及他最终藏匿了总量超亿元的“钱山墙”、“人民币床垫”、“现金冰箱”的别墅这3个场所。

  (原标题:《人民的名义》取景南京 剧情体现检察办案理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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