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一季度自朝鲜进口煤炭267.8万吨 同比减51.6%
国际在线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介绍2017年第一季度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想问一下有关中国在第一个季度对朝鲜煤炭进口的情况,因为在您的介绍里面好像没有提到,想请您介绍一下。这样的进口情况是否较去年同期相比是不是有所变动?另外,有媒体报道说,中国在本月初下令退回从朝鲜进口的煤炭,能否证实这个情况?中国如何确保禁止朝鲜进口煤炭的禁令能够切实落实?
黄颂平: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对朝鲜制裁的第2321号决议,2017年2月18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2017年12月31日前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的公告》,自2月19日起实施年度暂停自朝鲜进口煤炭措施。自公告实施之日起,中国海关对所有朝鲜原产煤炭均未予办理进口手续。中国海关严格按照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对朝鲜禁运措施。
一季度从朝鲜进口煤炭的情况是这样的,一季度我国自朝鲜进口煤炭267.8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1.6%,全部为2月18日以前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