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欧盟的关系
(最近更新时间:2017年1月)
一、政治关系
1975年5月6日,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外交关系。1983年10月,中国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分别建立外交关系。1983年11月1日,中国与欧洲共同体正式宣布全面建交。
1998年,中欧建立面向21世纪的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2001年,双方建立全面伙伴关系。2003年,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发表首份对欧盟政策文件。2013年,双方发表《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2014年,中欧提出打造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中国发表第二份对欧盟政策文件。双方迄已建立近70个磋商和对话机制,涵盖政治、经贸、人文、科技、能源、环境等各领域。
2014年4月,习近平主席对欧盟总部进行正式访问,同时任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及欧洲议会议长舒尔茨举行会谈、会见,并在欧洲学院发表演讲。这是中国国家主席首次访问欧盟总部。2016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北京会见来华出席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
中国欧盟领导人年度会晤机制是双方最高级别的政治对话机制,建立于1998年。2016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北京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主持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
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是中欧就宏观战略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的重要平台,建立于2010年。2016年6月,国务委员杨洁篪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莫盖里尼在布鲁塞尔共同主持第六轮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
二、经贸关系
欧盟是我国最大贸易伙伴、最大进口来源地、第二大出口市场。我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二大出口市场。受全球贸易普遍下滑、欧元贬值等因素影响,2016年中欧贸易额5469亿美元,同比下降3.1%;欧盟对华投资88亿美元,同比增长35.1%;中国对欧盟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2.9亿美元,同比增长1%。2014年中欧启动投资协定谈判。欧盟是我国累计最大技术引进来源地。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从欧盟引进技术累计52467项,合同金额1972.4亿美元。
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是中欧经贸领域最高级别对话机制,建立于2008年。2016年10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卡泰宁在布鲁塞尔共同主持第六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双方还建有经贸混委会、贸易政策、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对话机制。
三、其它领域合作
(一)能源合作
1997年,双方建立能源工作组会议机制。2004年,双方签署和平利用核能研发合作协定。2005年,建立中欧能源交通战略对话机制。2009年,双方先后签署《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财政协议》和《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联合声明》。双方在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反应堆计划(ITER)、氢能、燃料电池、生物燃料、风电、洁净煤、能效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技术合作。2010年4月,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访华期间,设立在清华大学的中欧清洁能源中心正式揭牌。2012年5月,中欧高层能源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宣布建立中欧能源消费国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11月,第六届中欧能源对话会在华举行,双方签署了《中欧能源安全联合声明》。2016年7月,双方签署了《中国-欧盟能源路线图(2016-2020)》
(二)科技合作
中欧科技合作始于1981年。1991年成立中欧科技合作工作组,1998年改名为“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定期磋商合作政策和行动措施。1998年,双方签署《中欧科技合作协定》,2004年续签。2003年,中国同欧盟签署“伽利略计划”合作协定,成为第一个参加该计划的非欧盟国家。2009年,双方签署《中欧科技伙伴计划》。2010年,中欧签署关于特别鼓励中欧中小企业开展能源科研创新合作的联合声明,中方为此专门设立为期3年(2011-2013)、金额达1亿元人民币的“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专项基金”,用以支持双方中小企业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科技合作,2014年该基金列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欧积极开展科技项目合作,涉及能源、生物技术、农业、健康医学、自然资源、环境等诸多领域。2012年9月第十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宣布建立全面的年度创新合作对话。首次对话于2013年11月在华举行,第二次对话于2015年6月在布鲁塞尔举行。2015年,第十七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同意为共同关心的研究和创新项目建立联合资助机制,促进和指导中欧相互参与对方科研创新资助计划。 2016年6月,中欧创新合作论坛在成都举行。
(三)气候变化合作
2005年,中欧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宣言,建立了气候变化伙伴关系。2006年,中欧气候变化工作组启动;同年,双方达成气候变化合作滚动工作计划,提出了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清洁技术等诸多合作领域。双方在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制订、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及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合作。2010年4月,双方建立气候变化部长级对话。2015年6月29日,中国和欧盟在布鲁塞尔发表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共同面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重大挑战。
(四)城镇化合作
2012年2月,第十四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宣布成立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着重推动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12年5月,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高层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李克强副总理(时任)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与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签署了《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2013年11月,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及中欧城市博览会在北京举行,双方签署了城市“结对子”协议。2016年7月,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2016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务实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署12对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务实合作项目。
(五)文教、青年合作
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是中欧双方为加强人文交流搭建的高层次平台,建立于2012年。2015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青年、体育委员瑙夫劳契奇在布鲁塞尔共同主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三次会议。2016年10月,作为机制的一次特殊安排,瑙夫劳契奇来华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
2003年,中欧签署关于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联合声明。2010年10月,首届“中欧文化高峰论坛”在布鲁塞尔举行。2012年为“中欧文化对话年”,2月对话年开幕式在布鲁塞尔举行,11月对话年闭幕式在北京举行。2014年,第四届“中欧文化高峰论坛”在巴黎举行。
2011年为“中欧青年交流年”,这是中欧建交以来双方联合举办的第一个主题年,也是中欧迄今最大规模的一次人文交流活动。
1994年,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成立。2007年,中欧签署加强教育合作的联合声明,建立教育政策对话机制。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正式成立。2009年,中欧签署《语言合作联合声明》和《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财政协议。
截至2016年底,中方已在欧盟28个成员国建立131所孔子学院和251个孔子课堂,中国高校已开齐欧盟全部24种官方语言课程。中国在欧盟国家的留学人员总数约30万人。欧盟国家共有超过4.5万人来华留学。
2016年,欧方来华旅游328万人次,同比增长10%。
此外,中欧在工业、农业、环保、质检、旅游、海关、金融、交通、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对话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