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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谁来杀歪风?
2018-03-29 13:06:41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梁生文

  日前,有不少网友反映遇见了“怪现象”:同样的商品或者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这种现象在互联网行业被称为大数据精准“杀熟”。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发现,近期,包括滴滴出行、携程等多家电商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杀熟”情况,涵盖在线差旅、在线票务、网络购物、交通出行等多个领域。(《南方日报》3月28日)

  新老用户不同价,越熟越坑你,所谓的大数据杀熟,绝非危言耸听,但凡曾有体验或稍作亲测,都不难坐实。对此,有人认为,大数据“杀熟”的背后是商家的精准营销手段。有的涉事企业则辩称,用户进入预估价界面的时机不同,预估价也不同。说一千道一万,大数据杀熟是不争事实。

  大数据杀熟,板子不能打在大数据身上。技术无辜,杀熟的不是大数据,而是操弄大数据的机构。换言之,作恶的不是技术,而是技术背后的人。即便没有大数据,在畸形利益驱动下,一些机构也会想方设法欺骗用户。而大数据的广泛运用,只不过为其提供了更精准坑人的工具。

  大数据杀熟,已在舆论场中引发轩然大波,坊间达成的共识是应该追究相关机构的责任,也有人呼吁涉事企业应该给个说法。就朴素逻辑而言,公众讨说法固然重要,如何从根本上刹住这股歪风更重要。

  首先,监管部门应该迅速介入。大数据杀熟已经发酵多日,在发酵前存续已久,广大用户遭受了种种看不见的损失。目前,用户在质疑,涉事企业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保持沉默,我们的监管部门该出手了,一方面应该公平调查,不偏不倚,完整起底真相;另一方面一旦发现问题确凿无疑,就应该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以最大程度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其次,完善监管方式,并推动形成相应的制度建设。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适用价格歧视的法律主要有价格法和反垄断法。但是这两部法律的制订与网络时代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商业还不十分匹配。显然,面对出现的新问题,我们有理由拿出新举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以问题为导向,制度建设更健全,相关乱象的生存空间就越逼仄。

  此外,《人民日报》28日刊文称,“大数据杀熟”的出现,意味着商家手上海量的用户个人数据与消费者的信息占有之间已经出现了极端不对称的信息鸿沟。更本质的问题是身处一切都在被数字化的时代里,个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数据权利。诚如斯言!当商家掌握乃至操控着我们每个人的数据,我们的权利如何安放?制度设计须跟进,法治建设须加快。在铺展更通畅的法治轨道之际,监管效能更便捷呈现出来,用户的权利才更有保障。

  最后,构建欢迎竞争、推动竞争、形成竞争的市场机制。无论案例证明一点,只要相关企业做大做强了,在市场格局中拥有话语权了,特别是呈一家独大之势之后,就容易得意忘形,为所欲为,往往从一开始取悦消费者变得坑骗用户,甚至当用户愤而维权时也傲慢以对。故此,必须在市场中引入竞争者,推动出现可相制约的同类企业。竞争越充分,市场越健康;形成更开放的竞争格局,不仅消费者获益,对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也大有裨益。

  有律师直言,因为互联网行业很多头部企业的天然垄断性,缺乏竞争,才会让某些平台肆无忌惮地对用户出手。此非虚言。我们看到的一个可悲事实是,一些企业在强大之前,对用户充满温情,为何一变阔就变脸?前倨后恭,不惜折损乃至透支广大用户的信任,难道不担心被用户抛弃,还是以为已形成了垄断格局不怕个别用户流失?不管什么情况,这一做法都是饮鸩止渴。

  众所周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随着部门整合推进,监管力度势必更集中,在这种背景下,大数据杀熟等乱象将受到有效制裁。

  大数据杀熟,谁来杀歪风?靠监管,靠制度设计,靠良性竞争。在广大用户更有权利意识的今天,做企业的切勿耍小聪明,过于急功近利,更不能伤害了用户权益而不知悔改。不尊重用户,这样的企业终究走不远。(王石川 国际在线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