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两会•改革新征程】从2958张赞成票读懂人心所向

2018-03-12 17:25:03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 梁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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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会场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热烈掌声就是代表的心声,也是亿万国人的心声。这热烈掌声,表达了代表对宪法修正案的高度认同,也体现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实现有机统一。

  与会的2964名代表中,高达2958票赞成宪法修正案,占比如此之高,这足以说明此次修宪是人心所向。“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代表着人民。2900多名人大代表背后,挺立着13亿多国人,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正是民意的集中呈现。

  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让人看到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民力所聚。修正案之所以获得人大代表“坚决赞成,完全拥戴”,正在于此次修宪反映了民意,与民心形成同频共振。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宪法与时俱进,更能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更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这一历史背景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契合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

  通过修宪,以国家根本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以及修改国家主席任职的规定等,可以更好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从而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正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众所周知,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正,每一次修正都符合法定程序,都彰显了民主精神,这次修宪同样如此。

  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再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每一步都遵循法定程序。随后,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纵观每一项程序,都让人感受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也是修宪获得国人衷心拥护的重要原因。

  “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代表了人民的心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让我们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后,有人大代表如此感言。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修宪已经完成,当前需要举国上下全力捍卫宪法尊严。让宪法释放出应有的效力,我们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道上越走越稳。(苏果 国际在线特约评论员)

2018全国两会 NPC&CPP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