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7日到19日,从习近平主席到国家机构其他组成人员,都进行了宪法宣誓。可以说,连续三天的宪法宣誓仪式,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回顾十多天的会期,“宪法”、“法治”等热词贯穿始终。从宪法修正案,到监察法;从习近平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到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权由法定,权责一致”……这些理念汇聚成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使本次人大会议成为名副其实的“法治之会”。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首次进行宪法宣誓,这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宣誓是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采取的一种制度。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而“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设立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教育,这些措施,使得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氛围越来越浓。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实行这一制度;本次人大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这一制度确定下来。这一发展历程,彰显的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
庄严隆重的宣誓,不仅彰显了宪法权威,增强了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的观念,也是一次生动而深刻的普法教育,有利于民众更加自觉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昭示。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到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再到2018人大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国家领导人进行首次宪法宣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不断让民众感受到宪法的力量,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法治中国”,必将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现的又一张新名片!(盛玉红 国际在线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