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评论员:肩负新使命 奋进新时代

2018-03-20 17:06:18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赵春晓

  原标题:肩负新使命 奋进新时代

  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也是满怀希望的时刻。万众瞩目的2018年全国两会,今天将落下帷幕。

  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召开的全国两会,是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起点。大会充分反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决定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重大事项,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凝聚为国家意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统一了思想、注入了磅礴力量。

  “横空大气排山去,砥柱人间是此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时间是最伟大的书写者,也是最客观的见证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展现了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的领袖风范,充分彰显了心系国家、情系人民的人格魅力,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政治智慧和雄才大略。天下之势,常系民心。实践充分证明,习近平总书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领航者,无愧为全党拥护、人民爱戴的领袖,无愧为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机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是一场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描绘的新时代宏伟蓝图,迫切要求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有效贯穿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改革的政治主题,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形成的重要顶层设计,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也必将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在中国昂首迈进新时代、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代表团看望代表,发表重要讲话,对广东在新时代新起点开创工作新局面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新要求。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饱含着对广东的亲切关怀,体现了对广东发展全局的系统思考,寄予了对广东这片热土的殷殷重托,是做好广东工作的宝贵精神财富、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把习总书记的关爱铭记于心,转化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不折不扣抓落实的强大精神动力,时刻牢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托,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振奋精神,把新时代发展的路子走对走实走好,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

  满眼尽看三月喜,举头已觉千山绿。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奋斗者永远在路上,奋斗者永远最幸福。让我们重整行装再出发,从头做起开新局,肩负起“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新使命,一步紧跟一步行、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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