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自贸港     |      视频      |      老外在海南      |      生态海南     
海南长臂猿种群和数量稳步提升
2024-04-09 11:24:46来源:海南日报编辑:薛阳责编:邱观史

  原标题: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加大珍稀濒危动物保护力度,保护物种多样性——海南长臂猿种群和数量稳步提升

海南:海南长臂猿种群和数量稳步提升_fororder_6514271_hnrbtp2_1712588821584_s

栖息在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一只雌性海南坡鹿。 记者 李天平 摄

海南:海南长臂猿种群和数量稳步提升

海南长臂猿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霸王岭片区活动。记者 李天平 摄

  秋冬季节,儋州湾潮汐涌动,黑脸琵鹭伸出长嘴“地毯式”搜寻食物;夏季清晨,热带雨林中,海南长臂猿自由穿行林海;夕阳西下,在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南坡鹿成群结伴,在草地追逐嬉戏……千峰竞秀,鸟兽灵动,海南大地生机勃勃。

  每年的4月8日是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2024年保护日的主题是“保护动物 人人有责”。为了保护珍稀动物的生存环境,守护地球生物多样性,近年来,海南省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初步建立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珍稀动物营造了良好的栖息地环境。

  珍稀动物频频现身

  “天色微微亮,幽暗的林子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原来是两只海南山鹧鸪在扒叶觅食。”近日,一名摄影爱好者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里巧遇雨林“稀客”海南山鹧鸪,这让他兴奋不已。

  海南山鹧鸪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是仅分布在海南省的珍稀鸟类,它性情机警,有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主要栖息地为热带雨林和山地常绿林等海南岛典型生境。近年来,随着栖息地被列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不断向好,海南山鹧鸪被人发现的频率在增加。

  近年来,随着海南省各级政府和群众对生态保护的持续努力,很多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完善,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逐步常态化,海南山鹧鸪、海南孔雀雉、勺嘴鹬、海南睑虎、黑脸琵鹭、豹猫、圆鼻巨蜥等那些曾经难觅踪影的珍稀动物也频频现身。

  据省林业局统计,目前在海南省分布的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2门6纲32目60科162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0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32种。

  加强栖息地保护

  海南长臂猿的栖息地有多少食源物种?答案是44科81属112种。近日,海南大学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团队发布对海南长臂猿不同家族栖息地食源植物多样性项目的研究结果,针对海南长臂猿不同家族的栖息地如何补植植物,丰富海南长臂猿的食源给出了建议。

  海南长臂猿是仅分布于海南岛的特有物种,是海南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海南省对海南长臂猿的保护已逐步形成三级保护管理(监测)机制,并通过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科研合作,逐步破解了海南长臂猿生态习性、保护生物学等多个科学难题,海南长臂猿的种群和数量也在稳步提升。

  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仅是海南长臂猿,为了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我省林业部门针对不同物种,采取了生态监控、食源调查、生态修复、划定重点保护区域范围等多种形式的保护措施,比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孔雀雉,省林业局通过开展海南孔雀雉专项调查,发现海南孔雀雉主要的栖息地中,有约70%的区域被划入各类保护地,特别是它们的优质栖息地中,有90%划入了各类保护地中。

  共同守护多样物种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尤其是在当前全球各个国家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珍稀动物灭绝的情况下,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成为一场亟待全员参与的保护行动。

  海南省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宣传力度,今年以来,海南省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联手举办普法讲座、普法游园等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动员并吸引更多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行动。

  海南省还不断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制度建设。去年5月1日起,我省新修订实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该办法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小切口”立法方式,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有关保护和管理制度,制定了具有海南特色、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为保护我省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海南省将继续致力于加强珍稀动物的保护工作,加大对滥捕、滥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巡逻执法、建立举报机制等手段,有效遏制对野生动物的非法捕杀和交易活动。(记者 孙慧)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