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批 全面保护各类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这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后,我省首个获批准实施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海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海口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热带也是海南省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本次规划较上一版本,建立了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时间全贯通的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展现海口优秀文化,承担起打造自贸港靓丽文化名片的重要使命。
《保护规划》基于多维度的认知拓展,提炼了6项名城价值。坚持价值导向,从空间、时间、类型3个维度,构建了海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形成“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层层递进、各具重点的保护圈层;延伸“古代+近现代+当代”的保护轴线,全面保护各类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规划》重点划定了海口老城、琼山府城2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在该2处历史城区内分别划定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其中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56.25公顷,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面积108.71公顷。
批复提出,《保护规划》要按照价值导向,应保尽保;整体统筹,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优化人居环境,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海口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软实力,努力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海口市将加强《保护规划》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将主要内容纳入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禁止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设行为。(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党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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