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我省安排省级会展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今年9月1日起在海南举办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可获奖励,累计奖励最高可达5700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省级会展资金支持的项目分为两类。一是展览总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展览(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订货会,不含成果展示等非经贸类展会),或者展览总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且境外参展商占全部参展商20%及以上的国际展览。二是参会代表不少于300人的高端专业会议。
在支持标准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坚持以“总量控制、培育品牌、展览优先”和“服务支持为主、资金奖励为辅”为原则,对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的项目,以事后奖励、分类管理方式予以支持。
重点引进培育的展览,每年支持项目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原则上每个项目奖励不超过五届,每届奖励金额按“展览面积÷10000×绩效评价分值×1.5万元/平方米”计算,每届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重点引进培育的会议,每年支持项目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原则上每个项目奖励不超过三届,每届奖励金额按“会场面积÷1000×绩效评价分值×1万元/平方米”计算,每届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除上述项目外,可将与海南重点产业契合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展览或会议列入年度省级会展支持计划并给予配套服务,但不予资金支持。此类项目,每年支持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
每个展览或会议,省级会展资金支持不应超过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50%。项目实际支出按照主办或承办单位与项目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计算。
每个展览或会议,第二届按奖励标准的95%执行,第三届按奖励标准的90%执行,第四届按奖励标准的85%执行,第五届按奖励标准的80%执行。
连续三届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展览,原则上可在上述支持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按奖励标准的50%、40%、30%再奖励三届。连续三届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会议,原则上可在上述支持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按奖励标准的50%、40%再奖励两届。
“这意味着,每个展览培育期最长八届,累计奖励最高可达5700万元;每个会议培育期最长五届,累计奖励最高可达1125万元。”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
《实施细则》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废止。(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罗霞)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