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启动 面向全球境外投资者开放,初期试点规模100亿元
8月2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开始生效,初期试点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当天,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南多家银行金融机构获悉,多家银行已积极启动该试点业务工作。
据了解,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全球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及境外个人投资者。这一规定打破了地域和身份的局限,让更广泛的境外投资力量有机会参与到海南自贸港的资管市场中。
投资产品涵盖多类主流品种。在投资产品范围上,《实施细则》进行了广泛覆盖,包含风险等级在R1-R4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能够满足不同境外投资者对风险防范和收益的多样化需求,提升试点业务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此外,投资账户灵活便捷且助力人民币国际化。境外投资者在参与试点时,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等,通过这些账户购买试点资管产品,账户使用具有较高灵活性。同时,《实施细则》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这一举措在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王少辉认为,从境外投资主体看,试点面向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境外个人投资者,开放范围比之前的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渠道更大。从跨境开放模式看,海南跨境资管试点采取的是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面向全球开放,不限特定区域,体现了海南作为自贸港更大力度、更高水平面向全球单边开放的导向。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设定初始试点总规模,即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未来可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动态调整规模上限。
王少辉认为,此次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能够发挥自贸港制度型开放优势助力“双循环”发展,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境内市场的渠道,有助于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的进入,将海南打造成为连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独特支点,在金融开放领域体现海南自贸港作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战略地位。(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培琳 实习生劳桢茹)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