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自贸港     |      视频      |      老外在海南      |      生态海南     
“优”与“鲜”的跨海之约
2026-09-10 10:03:24来源:海南日报编辑:闫宁钰责编:蒋硕

  岭南的风吹到南海之滨。

  9月9日,山海共链·琼粤同源——“海南鲜品”&“广东优品”双品牌产销对接大会在海口成功举办。257家琼粤企业跨越山海相见,奏响双向奔赴的产业协奏曲。

  大会现场,350余名嘉宾、100个产销展位、9组签约,为这场热闹的相会写下注脚。数字背后,不仅是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两大国家战略承载地在品牌打造领域的一次深情牵手,更是深化区域联动发展的创新经贸实践。

  跨海牵手迅速高效

  快,是两地牵手的明显特点。

  时间回到7月24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集团)携“海南鲜品”奔赴羊城,亮相2026广东优品展,两大品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搭建双向流通平台——“海南鲜品”以广东为桥头堡拓展内地市场,“广东优品”借助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辐射东南亚。

  如今,不到两个月时间,协议从纸面走向现实。“海南鲜品”迅速搭好舞台,将“广东优品”请上门。而这也是“广东优品”今年出省首站。

  琼粤牵手为何如此迅速?

  以情相依,琼粤两地地缘相近、人文同源、一海相连。2023年6月,两省签署《推动广东海南相向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相向而行”有了制度保障。

  以链共融,两地产业禀赋高度互补,饮食习惯相近,供应链路齐全,企业之间早有合作基础。对“海南鲜品”而言,牵手“广东优品”意味着借力大湾区成熟流通网络,补齐终端渠道短板;对“广东优品”而言,牵手“海南鲜品”意味着依托自贸港政策红利,拓展外贸新空间,辐射RCEP成员国乃至全球市场。

  以产共促,双方相遇在好时机。今年,“海南鲜品”启动品牌提升三年行动,向“高端走、线上走、海外走”,大湾区便是重要阵地之一;7月,“广东优品”则打造“甄选100”培育体系,从全省515件产品中遴选出100件进行集中推介,以新举措、新面貌将品牌势能转化为发展动能。

  琼粤品牌携手共链,正当时!

  品牌“搭子”链通全球

  双品牵手,如何从“相加”走向“相融”?

  大会上,既有品牌推介,也有产销对接、战略签约、交流研讨和产业考察,合作不断往深里走。

  先交底,承诺掷地有声。“海南鲜品”工作专班负责人向与会企业亮出三个承诺:放心——“海南鲜品”对标大湾区和国际标准,紧扣中高端市场品质需求,推出“标准+认证+检测+溯源”农产品品牌体系;省心——采购商一站式采购“海南鲜品”全品类,持续降低成本、提升效率;舒心——深入田间地头,提供全链条服务。

  邀宾朋,诚意跨越山海。广东方138家、海南方119家企业齐聚海口。此外,商超百货领域,华润万家、永辉超市、广百超市、永旺、百果园集团悉数到场;电商平台领域,淘天集团、盒马、拼多多、美团、叮咚买菜、字节跳动全部出席;俄中经济贸易合作协会、巴西商会、泰国商会等10余家境外经贸机构来此找寻商机。

  再结亲。大会现场9组企业集中签约,“百果园”与“胖姐凤梨”锁定凤梨采销订单;阳江“大力马水产品”与“海垦海洋”做起金鲳鱼生意;“广东润华”与“罗牛山”共建供应链条……不仅有真金白银的产销订单,也有谋划未来的市场战略合作,琼粤“朋友圈”越融越深。

  双品牌深度协同的价值,正在持续释放。

  于两省而言,跨区域联动释放的是乘数效应——

  机制上,以双品牌共同做“爆品”、育IP、开大单为契机,琼粤双方将强化两地政府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常态化产销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合作制度化、长效化;

  方向上,大会围绕商超、餐饮、电商、国外商协会及“广东优品”入琼五大方向设置分组讨论。从国内消费市场到跨境贸易通道,从线下渠道到直播电商,合作触角全方位延伸。

  产业上,两地商协会及经营主体深化品牌共建与供应链协同,用好海南自贸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政策红利,在农产品流通、冷链仓储、跨境电商等领域拓展合作增长点。

  “海南鲜品”的馥郁馨香,遇见“广东优品”的匠心制造,这场跨越琼州海峡的双向奔赴,成为区域协同、品牌共赢的缩影,为全国跨区域品牌联动提供了鲜活案例。

  当“海南鲜品”的凤梨、文昌鸡更便捷地摆上大湾区货架,而“广东优品”的智能家居、先进制造产品能通过海南自贸港走向RCEP成员国市场——这对“搭子”的跨区域联动故事,必将书写出新的篇章。(文 邓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