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在幼儿园创建自评,县(市、区)教育部门自查评估,市(州)教育部门复评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选派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报单位组织开展了省级评估。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命名24所幼儿园为“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要继续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学前教育相关法规,牢固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成长观,坚决防止“超规模”“大班额”“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并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更新办园理念、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师资队伍建设、保育教育研究、区域帮扶带动及家园共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苏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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