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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2-04-25 15:21:40来源:包头新闻网编辑:张国文责编:胡晓萌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9号)

  2022年4月25日,包头市昆都仑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外省进入我市货车司机,G6高速包钢出口核酸检测发现),经包头市疾控中心复核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过民航、铁路、公路离包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前往北京市需查验“北京健康宝”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正常后予以通行。

  二、从上海市全域和吉林省有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级市来返包(含途经)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隔离日期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计算,管控至满14天。

  三、除上述地区以外,对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包的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在入包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五、上述以外低风险地区,通过民航、铁路、公路来(返)包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包后在公路卡口或“两站一场”进行核酸采样,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货运车辆实行点对点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货物装卸企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管理装卸人员和司乘人员落实好闭环管理各项防控措施。

  六、包头去往自治区其他盟市当日返回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包后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在公路卡口、火车站进行核酸检测。

  七、所有外地来(返)包人员须在抵包前或抵包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按规定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要求,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提倡单位要求职工返岗前48小时内加做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采取居家办公。

  八、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所有非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救治发热病例。

  九、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十、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从严执行戴口罩、测温、扫健康码、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凡市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报备制度,冷链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一律核酸检测、消毒消杀。邮政快递物品从严实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严禁未经消毒的物品进入流通环节。

  十一、各类社会组织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活动及跨盟市线下会议,提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

  附:包头市及各旗县区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包头市及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包  头  市:0472-5619350、5619338

  昆      区:0472-5305335

  青  山  区:0472-3616340

  东  河  区:0472-4388077

  九  原  区:0472-6939045

  石  拐  区:0472-8710017

  白  云  区:0472-8515041

  土  右  旗:0472-8017245

  达  茂  旗:0472-8425937

  固  阳  县:0472-8118850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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