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闻令而动扎实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我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场全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迅速全面打响。全市上下闻令而动,全力以赴“钉钉子、啃硬骨”,坚持“下潜、下沉”,对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户。
组织保障:强化领导 严肃追责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高度重视。5月2日,市长张孝成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批示,要求住建部门牵头,成立专班,全面排查,专项推进。5月4日,市委常委会要求,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教训,扎实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5月5日和5月8日,副市长张劲松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目前,我市已经成立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指导全市县区立即开展自建房摸排工作。
各县区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和责任单位,细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整治期限:时间明确 目标清晰
我市城乡房屋建筑尤其是城中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同时我市大量处于采煤塌陷区的自建房安全问题也必须予以高度关注。针对这些难啃的“硬骨头”,我市明确整治时间表:从现在起到6月20日,完成全面摸底排查;7月至12月,开展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2023年,进行巩固提升,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明晰目标任务:督促落实“四方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未经审批的自建房屋增量,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排查范围:重点突出 立查立改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市各县区已经启动了对本辖区自建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在全面排查的同时,特别划出了排查重点:对利用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饭店、网吧、歌吧、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养老服务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多人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自建房。
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启动了对利用自建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全方位摸排,准确掌握本行业领域涉及自建房屋的数量、潜在风险、突出问题等情况。落实信息抄告和线索移交制度,做到属地排查和行业排查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确保排查无盲区、全覆盖。
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尤其是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由属地政府会同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限制生产经营、人员集聚等应急管控措施;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群众,隐患未消除前不得使用。
集中整治:分类施策 除患务尽
专项整治方案指出,全市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为重点分类施策,集中整治,做到除患务尽。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方案: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分类施策,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整治措施和时限。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由所有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建立台账:县(区)、乡(街)、村(居)三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隐患清零。
全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以排查发现利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明确整改整治措施和时限。通过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使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不再用于生产经营。(淮南日报 记者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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