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省首批2.02亿元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成功发放至辖内81家地方法人银行,撬动相关金融机构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202.15亿元。
据悉,自2022年起,人民银行实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接续转换,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创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按季提供激励资金,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
“政策出台伊始,我们就及时向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深入解读政策精神,提前摸排普惠小微贷款投放进度,对重点银行开展一对一指导,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巩固对存量小微企业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挖掘融资需求,持续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政策支持下,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呈现量增面扩趋势。数据显示,一季度末,我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7991.3亿元,较年初增加626.0亿元,同比多增92.5亿元;支持普惠小微经营主体204万户,新发放贷款户数36.49万户。
为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组织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开展“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大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牵引撬动作用、创新再贷款再贴现运用机制,为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地方发展重点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
安徽有余跨越瓜蒌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是集优质瓜蒌种苗培育、瓜蒌种植、瓜蒌籽及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回笼速度变慢。流动资金紧缺会影响扩建厂房、延伸种苗培育基地进度。”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好在银行在走访对接中了解了企业的情况,并从保障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创新服务等方面为该企业纾困解难。前不久,潜山农商行借助央行扶贫再贷款资金成功为该企业匹配保证贷款300万元,年利率仅为4.35%。
为助力“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将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重点种业企业纳入“再贷款直通车白名单”,指导辖内分支机构运用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资金激励辖内地方法人银行加快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和优惠融资服务,进一步破解种业企业融资难题。开展再贷款定向支持种业企业直通业务的同时,我省也在积极打造再贷款示范基地。
为持续提高再贷款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体的知晓度、影响力,发挥示范基地宣传引领作用,我们指导辖内分支机构选取市场主体聚集、融资需求较多的重点区域开展创建再贷款、再贴现示范区工作。”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比如,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就以辖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美凯龙商圈为试点,开展央行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示范基地挂牌行动。
两个小时完成了50万元的贷款审批,这在以前,樊园园想都不敢想:“本来只是想试一试,没想到从开卡到放款,两个小时就全部办好了。”樊园园是阜阳市红星美凯龙商圈内一名个体工商户,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其进货资金周转严重不足。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在了解情况后,指导颍淮农商银行对接再贷款资金为其量身推荐了信贷产品,50万元的贷款线上审批,速度快、利率优惠。“现在进货的钱有了,而且利率只有5.5%,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樊园园说。
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末,我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461.05亿元,同比增长25.96%,政策资金惠及市场主体2.2万户,重点投向涉农、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等领域。
“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正向激励作用,组织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足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促进普惠小微贷款规模稳步增长,持续创新推广再贷款再贴现运用模式提升政策效果,引导更多信贷资源精准流向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说。(安徽日报 记者 何珂)
原标题:一季度末,我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7991.3亿元,较年初增加626.0亿元;支持普惠小微经营主体204万户——货币政策精准发力,助力小微企业纾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