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甘肃出台办法加强党纪政务处分与团纪处分贯通衔接
2022-08-08 09:10:54来源:甘肃日报编辑:王奇英责编:李金秋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会同团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党纪政务处分与团纪处分贯通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团。

  《办法》明确适用主体和告知形式及期限。对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和具有团籍的公职人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函告同级团的领导机关。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办法》要求,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在收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依照程序给予受处分人员相应团纪处分,并在团纪处分决定作出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团的领导机关自行核查并给予团纪处分的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如经集体研究并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认为需要追究相应党纪政务责任的,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核实和处置工作。

  在加强协作配合方面,《办法》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和团的领导机关要及时函告或报告有关处分决定,相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好沟通衔接,提高办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对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相关情况、数据和规范性文件等。(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