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安徽             长三角一体化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合肥这十年|大湖名城 乐居之地
2022-08-09 17:03:3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刘旭东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安徽报道(查宛昕):十八大以来,合肥市委、市政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住房的实际困难,多措并举推进,让群众安居乐业更有保障。

  十年来,合肥市坚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提升保障水平,分层次解决户籍家庭、新市民和产业人才住房困难,全面覆盖户籍困难家庭,重点保障新市民群体,累计建设公租房7.47万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着力缓解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同时为合肥市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提供支撑保障,累计发放人才住房租赁补贴4.7万人、5.9亿元,建设人才公寓7000余套。

  十年来,合肥市把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顺应群众期盼,尊重群众意愿。2019年7月,合肥市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100亿元贷款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已落实资金1.73亿元。2012年以来,合肥市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265个,改造总建筑面积3804余万平方米、14113栋、48.71万户,惠及136.79万余人。2019年10月,合肥成功入列老旧小区改造全国试点城市。

  十年来,合肥市坚持租购并举,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建立住房租赁体系。合肥市出台20多项具体支持政策,形成较为完备制度体系;举行租赁住房银企对接会,累计为13家住房租赁企业授信20.5亿元,投入专项贷款4.4亿元;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个人出租住房3年内实行零税率;在全国率先实施地方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同时,合肥市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积极引导行业规范发展,2020年5月,制定《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市住房租赁企业分为6个信用等级,定期开展信用评价,对外发布信用等级,供社会公众查询,引导住房租赁企业规范发展。

  十年来,合肥市坚持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全面展开住宅小区和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提供多元化的物业服务需求,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物业管理新体制。都市清华、九重锦园、紫御府三个小区入选“共建美好家园”全国100个典型案例,上榜数量仅次于北京;26家本土物业企业入选2021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8家物业企业获评2021物业服务领先企业,近百家本土企业走向市外、省外承接服务项目。

  十年来,合肥市不断提升住房质量和居住品质,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住房发展:推行土地竞拍投报高品质住宅方案,将海绵城市、超低能耗、绿色建材等指标纳入设计方案,同时采用多重园林景观、阳光草坪、全民活动中心等配置,让小区环境更加优美;引入优质物业企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在市区开展新建商品住房登记摇号,在高新区、经开区开展职住平衡试点,支持人才购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住的效率更加科学。十年间,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 2011年的28.47平方米提高到2021年的34.1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11年的33.70平方米增长到2021年末的46.7平方米。市区已登记的住房总量由2011年的0.98亿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2.42亿平方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