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安徽             长三角一体化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速升级
2022-08-15 10:22:25来源:安徽日报编辑:刘旭东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沪苏浙皖紧密合作,推进跨省业务协同,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让区域内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多“同城服务”——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速升级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2019年5月,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长三角“一网通办”正式上线。3年多来,三省一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业务先行、数据赋能、标准引领”,推进长三角区域服务线上“单点登录、无感切换、全程网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代收、就近可办”。

  强化业务引领和数据支撑,以业务流带动数据流,实现高频应用“一网通办”。安徽省累计打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申请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等138个高频应用。如安徽省公安厅牵头长三角区域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自去年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全域范围内全面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需首次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在任一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证时可自由选择受理窗口或邮递方式领取。

  三省一市已开通567个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下窗口,实现长三角区域41个城市(地级市)全覆盖,线下窗口服务超过19万次,办件1.5万余件。截至今年7月底,安徽省已开通215个线下窗口,实现16个市、104个县(市、区)全覆盖。

  坚持数据赋能,推进跨省服务和管理协同,率先落地长三角区域创新应用。如推进长三角公积金服务“一体化”,打造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用,推进公积金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实现居民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零材料、网上办。今年年初,在上海工作的安徽居民李先生在芜湖市鸠江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想把这几年在上海工作缴存的公积金取出来还房贷。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长三角一网通办专区办理了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系统自动获取的安徽芜湖房产交易、户籍等信息,办结了该办件。“当天下午这笔公积金就打到了我的银行卡上,太方便了。”李先生十分感慨。

  开展“政银合作”,推进服务共享。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入驻四地工、农、中、建、交银行网点自助终端,落地服务网点11940个、设备22895台,提供异地办理事项472项,其中上线112项安徽属地服务;推进异地就医“同城化”,首创长三角信用就医、深化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推进长三角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长三角区域创新应用不断助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建立电子证照业务和技术共享互认机制,高频电子证照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2020年9月,三省一市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特定监管执法、社会生活等领域共享互认应用。目前已实现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37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电子亮证1417万次。

  去年,安徽省牵头联合沪苏浙共同打造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汇聚融合沪苏浙皖四地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提供基于空间地理位置的线上线下导办和导航服务,推行以掌上办为主,网上办、窗口办、自助办协同的多渠道办理方式。目前我省已关联各类服务场所2.5万个、服务事项191万个,访问量超1.4亿人次。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在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过程中,发挥在电子证照应用、政务服务赋能银行自助端、政务服务地图等领域的优势,取得了新的进展。下一步将高质量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推进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旅游领域的应用范围。(安徽日报 记者 朱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